倪元璐(1594年-1644年),字汝玉,一作玉汝,號鴻寶,浙江紹興府上虞(今紹興市上虞區(qū))人。明末官員、書法家。
天啟二年(1622年),倪元璐中進士,以庶吉士授編修,后出主江西鄉(xiāng)試。崇禎八年(1635年)任國子祭酒,因被控“妾冒妻封”而落職。南歸后居紹興城中。崇禎十五年(1642年)起用為兵部右侍郎兼侍講學士,次年拜戶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,不久又兼攝吏部。崇禎十七年(1644年)初,大順軍逼近北京,倪元璐請修南京宮殿,以備不測,但未被采納。三月,北京失陷,倪元璐自縊以殉節(jié)。南明弘光元年(1645年),追贈少保、吏部尚書,謚號“文正”。后清廷賜謚“文貞”。
此幅行書是明代倪元璐的代表作之一,該行書立軸絹本 103.9×47厘米,現收藏于美國弗利爾美術館
款識題跋:
賞鑒跋: 姚鼐題:“鴻寶先生筆翰,見之自使人增敬,其字實瘦勁可愛,又非特以人重也”
釋文:南窗不作裹足臥,出門**隨所之,寶書長劍豈無意,白日高歌應自奇。楊子草玄遭客罵,杜陵痛飲真吾師,百年業(yè)事不須問,隨地看山筇一枝。把酒漫成,元璐。鈐:倪元璐 太史氏 二印。